2013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一批录取结束
我校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一批录取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216分;
绘 画:专业课209分;
动 画:专业课210分;
环境设计:专业课217分;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课115分;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课115分;
舞蹈表演:专业课186分;
学前教育:文化课251分,专业课233分。
黑龙江省本科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259分,文史类247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