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须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广州大学拟接收推免生审查汇总表》(附件四)、《复试录取表》《推免生登记表》报研究生处。对不予录取推免生的上述材料也须同时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五、推免生报名
拟同意接收的所有校内、外推免生须在原推荐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2014年硕士生报名手续,凡不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六、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拟接收的推免生须向我校提交本人不放弃入学资格的《保证书》。
(三)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毕业时未获取本科毕业、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七、推免生奖励政策
对录取的校外推免生给予2000-2500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
附件:
一、广州大学2014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表
二、广州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三、广州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推免生专用).doc
四、广州大学2014年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审查汇总表.doc
六、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复(面)试函存根.doc
七、2014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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