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推荐201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强化推免工作对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
1.注重一贯表现;
2.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3.公平、公正、公开;
4.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 名额分配
按《通知》要求,本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范围是我院在籍的201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内)。我院符合要求的学生共36人,学校分配我院推免名额4名,按照学院音乐学和舞蹈编导两个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如下:
音 乐 学:3名;
舞蹈编导:1名。
三、推荐条件
按照《通知》规定,结合我院在籍的201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推荐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思维敏捷,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较强;
3.通识教育必修课中的外语课、计算机课成绩达到70分以上;
4.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及专业系列课等各科考试成绩优良,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范围内;
5.音乐学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舞蹈编导专业外语仍采取过度政策,外语四级成绩定线上报学校“推免小组”讨论确定;
6.对于在专业学习上有特殊优长(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获由政府认定和颁发的国家级奖励)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评审小组严格审查,可适当突破本推荐条件的第3、4条,但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为突出和考察学生综合能力,由学生工作组从政治思想表现、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参加各项活动情况、参加科研情况等几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四、组织保证
学院成立2014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张黎红
成 员: 刘 炼 王振成 尹正文 刘 欣 赵玉宝
秘 书: 于革海 孙志伟 宋旭彤
五、有关要求
1.确定推荐专业后不允许更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资格:
(1)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受到各种处分者;
(2)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不能按时毕业及不能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毕业时无正当理由欠费及未签定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者;
(5)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6)外语四级成绩必须为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取得的成绩,其它考点无效。
(7)推荐生重修课程成绩按照教务处[2006]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音乐学院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