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民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所规定的专业、方向。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方向已在备注栏内注明,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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