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招生500人左右(确切的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包括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21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290人左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所列招生规模均含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视生源情况在校内适当调整。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
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生源来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都可以报考。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
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我校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涉及三个专业学位类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
生源来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工商管理硕士联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