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九、录取
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考生发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十、学制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脱产攻读,硕士论文写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少于半年。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颁发相应专业的毕业证、授予学位。
十一、就业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其它事项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考生通讯地址用于学校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14年8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3.初试时若考生有缺考或违规违纪等行为,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nwnu.edu.cn),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5.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1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政邮编:730070
联系人:秦红卫 王海强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传真:0931—797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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