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推荐类别 |
要 求 | |
体育(名额由学校统筹) |
理工类学生攻读非理工类学科学位的 |
核心课程无重修(即核心课程补考无不及格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 |
非理工类学生攻读非理工类学科学位的 |
核心课程无补考、无重修(即核心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并且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 | |
理工类攻读理工类学科学位的 |
核心课程无补考、无重修(即核心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并且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 |
(三)运动成绩要求:
1.申请资格:申请人在校期间参加相关运动比赛获得单项全国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全国前六名。
2.选拔办法:推荐预选名单按运动竞赛(仅限教育部组织的相关比赛)成绩排序,排名顺序按世界大运会参赛成绩、全国大运会参赛成绩、全国大学生单项竞赛参赛成绩排定。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研究生之后能继续代表学校参赛者排序优先。
(四)资格确定:
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发文公布的结果为准,推免生选择的学科以及学位类别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三、推免程序
(一) 个人申请。运动员向学校提出申请,教练员签署推荐意见,相关材料提交体育学院高水平教研室袁磊老师处(联系电话:13787176997)。
(二) 高水平教研室审核材料。
(三) 高水平运动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拟定预选名单,并公示。
(四) 推荐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五)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推免名单。
附: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工作项目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各运动队提交竞赛获奖情况 |
9月23日 |
个人申请,教练员签署推荐意见,各运动队整理具有保送资格的运动员的相关材料,上交至体育学院高水平教研室 |
审核证书 |
9月24日 |
体育学院高水平教研室核实运动员相关材料 |
拟定推免运动员名单 |
9月25日 |
高水平运动员推免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拟定推免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
报送材料,学校审批 |
9月28日 |
体育学院将高水运动员推免预选名单及材料报送学工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推免名单。 |
体育学院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