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证明材料的考生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在复试时确定。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有“★”者,表示该专业同时也招收博士研究生。
(六)经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七)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满足招生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调剂复试,届时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或研究院)联系。调剂最低要求:1.同时满足2014年教育部确定的二区复试线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最低要求;2.在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
(八)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相关参考书作为参考。
(九)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将执行按国家要求调整后的新标准。
(十)关于招生信息发布与考研资料获取
1.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招生工作”栏发布。
2.参考书目:请考生直接在当地书店或网上书店购买,也可与报考学院联系。
3.往年试题:硕士研究生往年业务课试题,请于9-10月期间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学校代码:10730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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