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美术学、美术各专业每门科目及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院在网上通知。
6、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我院网站通知)到我院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9、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院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