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院外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内科学专业的考生仅限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不接受跨专业报考及调剂。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我校2014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我校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1—2名推免生。各专业具体接收推免生人数10月20日上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国家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校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具体文件要求出台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办法,并及时通过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公布(http://graduate.hbu.cn/)。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yz.chsi.com.cn)
七、报考单独考试考生于10月24—25日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八、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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