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报考学校、考试方式、报考类别等。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专业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国防科技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认真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3、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复试阶段,且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5日,初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统考科目试卷采用网上评卷,应试时,填涂信息点的地方用2B铅笔、其他地方用0.5mm黑色字迹笔作答。
(2)我校以下自命题科目允许使用无储存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统计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路原理、自动控制原理、模拟电子技术、医学传感器、工程光学、信号与系统、微观经济学、会计综合、工程热力学(建环)、物理化学、环境监测、工程热力学(热能)、工程流体力学。
(3)专业创作(绘画基础)、专业综合(设计基础)考试时间均为6小时,安排在2014年1月6日8:30—14:30进行,答题纸(绘图纸)由我校提供,但考生需自带绘图工具和图板,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和声、曲式答题纸由我校提供,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除上述科目外的我校其他自命题科目,考生应按题目顺序在标准答题纸(由考点发放)上用黑色字迹笔作答,答在题签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四、复试和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相同或相近学科,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将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即:以下专业组以各组总计划招生人数的120%为复试比例划定各专业组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专业组一: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Z1冶金机械、0802Z2流体传动与控制、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
专业组二: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专业组三:080801电机与电器、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专业组四: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3系统工程、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专业组五: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2企业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专业组六:070102计算数学、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专业组七:070201理论物理、070205凝聚态物理、070206声学、070207光学、070208无线电物理
专业组八: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