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在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确认通讯地址后,可在2014年5月底至6月初收到录取通知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可按要求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制和培养
(一)我校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攻读方式,学制为3年。
(二)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也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因云南省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和奖助制度仍在制定中,待确定后我校将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
(二)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开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