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计划在138个学术型学位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在33个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脱产”与“在职”两种形式。“脱产”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人事档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如未能转入,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成绩单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