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及有关说明
1.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2.我校未说明或要求的事项以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3.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国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制定,具体以省发改委审批文件为准。
九、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2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号
邮政编码:471022
联系部门:洛阳师范学院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办公地点:洛阳师范学院西校区行政楼6楼
联系电话:0379-65526003
E - mail:lysyyjs@126.com
网 址:http://www.lyn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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