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三个录取批次、实行顺序志愿。
三个录取批次,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
顺序志愿,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 2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 2014 年 6 月中下旬。
填报以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证且校考成绩经相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填报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七、录取
(一)本科层次投档规则。
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该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2. 除上述所列学校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3. 凡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上线基础上,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 1:1.5 ,如学校对投档比例另有要求须书面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
4. 广西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广西财经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今年 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录取时,在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 1:1.2 。
区外院校的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等 4 个非艺术学门类但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亦可划归普通类招生,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5. 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在所有学校完成一志愿录退后,继续按以上原则投放二志愿考生。
6. 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一志愿、二志愿投放录取完成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未完成计划向考生公布,进行志愿征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未完成的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二)专科层次投档规则。
高职高专凡是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在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 1:1.2 ;凡是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备案的有志愿考生全部投出。
(三)录取规则。
对投出考生,原则上分三种录取模式,第一种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第二种按专业成绩(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排序录取;第三种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形成的综合分排序录取。招生院校须将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投出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负责对已投出档案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八、其他
(一)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须及时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广西招生考试院。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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