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面试50%+基础乐科50%(乐理10%+视唱10%+听写30%);
7、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初试30%+复试70%。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和音乐学(理论方向)由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022
交通路线:29路、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1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