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
2014年招生简章(面向江苏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多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注:
1、音乐类简章江苏和外省分开公布,请考生和家长注意区分。
2、本简章所公布的专业(方向)名称均须获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如个别专业(方向)未通过审批或与审批通过的名称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结果为准,同时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3、本简章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最终以2014年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1、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舞蹈学
(面向江苏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及方向,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及留学生。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2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学制
二、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4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4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成功网上缴费后(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仅提交报名数据即可,缴费将在报到现场完成),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3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三、专业考试
(一)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二)校考: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舞蹈学专业
1、报到时间:2014年1月16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4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其中报考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的考生,其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要求位于全省前600名。
4、考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