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方向:音乐戏剧表演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发声方法正确,音乐感好;形体协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 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并具一定的演说能力;身材、形象适合于戏剧表演,具有乐理和视唱五线谱的基础;要求外语能力好。对考生中个性突出,会演奏乐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歌曲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国歌曲,三首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乐剧选段)。自选演唱备考歌 曲中的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诵
用普通话表演朗诵一段(3分钟内)。
3、舞蹈
自选舞蹈表演片段(3分钟内)。
▽ 专业复试
1、歌曲演唱
(1)演唱备考歌曲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中外歌曲及风格不限,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选歌 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动作模仿,风格不限;(2)自备舞蹈片段或个人技巧展示(限2分钟之内)。
3、表演
即兴表演。根据所给题目及要求进行即兴表演。
4、面试 特长展示;
音乐剧考试相关知识问答。
▽三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