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管理严格,教学手段先进。艺术教学大楼面积一万多平方米,拥有钢琴房150余间,200余平方米的舞蹈房各5间,音乐厅1个及多间电钢琴教室、多媒体教室、军乐团排练教室、民乐团排练教室等。艺术大楼功能完备,设施一流,为教学、创作、实践、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学院学术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获教育部立项重点课题一项,省级课题十余项,出版专著三部,教材十余部,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利的理论基础,丰富了我院办学内涵。
学院加强对外交流、建立国际合作办学。在开展赴日本、香港对外文化交流后,我院与俄罗斯格拉组诺夫音乐学院“1+4”“4+2”合作办学项目是校际合作办学项目。“1+4”合作办学项目即中方应届音乐类高考生参加由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与俄罗斯格拉组诺夫音乐学院共同组织入学考试,通过考试者进入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学习一年的俄语培训及相关专业学习,成绩考核合格者,进入俄罗斯格拉组诺夫音乐学院学习四年,取得中国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该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4+2”合作办学项目即考入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的学生在校本科学习四年后,成绩合作者,可申请参加由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与俄罗斯格拉组诺夫音乐学院共同组织的考试,考试通过者可进入俄罗斯格拉组诺夫音乐学院读研究生,学制两年,成绩合格者毕业,取得中国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该校专家学历和文凭(等同于中国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联系电话:0795-3200628
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舞蹈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四、美术与设计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有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动画五个专业,其中美术学(教师教育)设置了油画、版画、中国画三个专业方向,环境设计设置了环境艺术设计、园林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2010年,我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学校(全国共48所试点学校)。目前,在校学生1300余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拥有一万余平方米的现代化艺术教学大楼,以及美术馆、设计工作室、电脑工作室、数字动画工作室、影视后期工作室、版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国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手工制作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图书资料室和先进的现代数字教学系统。
学院教师队伍学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师资力量较强,有正副教授18人,国家级、省级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设计艺术家40多人,师生作品入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美展和国际影展及各类国家级、省级美展、书法展、动画展、设计展作品300余件,并获得各种奖项。毕业的学生有的已成为中国美协和省市美协会员,有的担任国内外设计、制作公司总策划和设计师,也有的创办艺术设计类公司。毕业生普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育人、关注实际、倡导创新”的理念,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培养美术教师和高级应用型艺术人才。
联系电话:0795-3200591
美术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美术创作、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美术教师和美术创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