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1、初试(100分)
(1)基本条件(50分)(2)舞蹈作品(限时1-2分钟)(50分)
2、复试(100分)
(1)舞蹈基本功测试(40分)
(2)舞蹈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时间3分钟)(40分)
(3)即兴舞蹈(20分)
考试服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袜、连体服、舞蹈鞋,男生穿舞蹈衣、舞蹈裤、舞蹈鞋,自备舞蹈作品音乐和表演服装。
六、录取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文化成绩资格线由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音乐学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舞蹈表演专业外语成绩不限。
(二)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音乐学专业收费5000元/人·年,舞蹈表演专业收费7000元/人·年。2014年此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八、成绩发布
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成绩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0553-5910161、5910077,音乐学院3869376
招办邮箱:asd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