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目的
(一)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二)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条件。
二、考试内容
(一)笔试部分【75%】
1. 选择题
音高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范围内。
( 1)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和弦限定在原、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范围内;多音音组含变化音级。
(2)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调式。
(3)和声音程: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4)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5)旋律:单声部。调式限定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含调式变音)的范围内。节拍为 2/4、3/4、4/4、3/8、6/8 拍;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2.听写题
调性范围: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1)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2)和声音程连接:调内自然音程及其性质。
(3)单个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及性质;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性质。
(4)节奏:节拍为 2/4、3/4、3/8 拍,长度为 4 至 8 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5)旋律:单声部(可含调式变音)。节拍为 2/4、 3/4、4/4、3/8、6/8 拍,长度为 4 至 8 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二)面试部分【25%】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含调式变音; 节拍为2/4、3/4、4 /4 拍;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三、考试形式
(一)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 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按照题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 听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1)单音: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2)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3)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4)节奏:每条播放一至三遍。
(5)旋律:每条播放一至五遍。
(二)面试部分
1.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2.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视唱,不得发出击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