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校本部 教学单位:管弦系 专业(方向):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打击乐、古典吉他演奏
基本标准
一、考生基本素质
1.能较为完整地演奏初级程度的考试曲目,基本胜任所演奏曲目的要求,节奏、音准较为准确。
2.初步掌握演奏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状态。
3.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有基本的舞台表现能力。
二、作品完成情况
(一)优秀
1.能够完整地演奏较有难度的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要求。
2.能够掌握正确的演奏方法,具有良好的控制音准和力度的能力。
3.能够掌握良好的演奏状态。
4.能够正确的理解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舞台表现能力。
5.音色优美,节奏清晰,具有良好的音准概念。
(二)良好
1.能较为完整地演奏有难度的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要求,节奏较为准确。
2.基本掌握正确的演奏方法,具有一定的控制音准和力度的能力。
3.基本掌握良好的演奏状态。
4.对作品的诠释较为准确,有较好的舞台表现能力。
(三)中等
1.能较为完整地演奏中级程度的考试曲目,基本胜任所演奏曲目的要求,节奏、音准较为准确。
2.基本运用正确的演奏方法,音色自然流畅。
3.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舞台表现能力。
(四)及格
1.能较为完整地演奏初级程度的考试曲目,基本胜任所演奏曲目的要求,节奏、音准较为准确。
2.初步掌握演奏的基本技能,音色基本流畅。
3.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有基本的舞台表现能力。
(五)不及格
1.音准、节奏有重大失误。
2.演奏所选考试曲目时表现不够完整。
3.舞台表演很单一。
备注: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奏如出现以下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奏不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音准不够准确。
3.节奏不够准确。
4.速度不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