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声音条件一般。
2.音准、节奏有重大失误。
3.演唱所选考试曲目时表现不够完整。
4.舞台表演很单一。
三、备注
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出如出现以下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唱不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歌词出现严重错误。
3.音高不够准确,甚至有跑调的现象。
4.节奏不够准确。
5.速度不够稳定,转换音不够自然。
6.声音不够稳定,声区有明显裂痕。
7.演绎歌曲时,与歌曲所表达的情感不符。
考试内容或范围
(沈阳考场)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
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朗诵、舞蹈、音阶练习、听音等);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4.专业检喉。
(外省考场)
1.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
朗诵、舞蹈、音阶练习、视唱听音等;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考试要求
1.自选歌曲演唱时需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2.台风端正,演奏中杜绝哗众取宠。
3.着装大方得体。
4.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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