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者,次年报考可直接进入专业三试。
5、我院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方向)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
者,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校考前三名,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
6、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成绩加10分的原则。
7、为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报考北京舞蹈学院,为他们提供艺术深造的机会和平台,学院今年特别推出了“专业特殊人才计划”,“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和“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毕业生拔尖人才计划”:“专业特殊人才计划”,以下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或通过以下条件,可申请文化课单独划线,优先录取。
(1)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方向1名、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1名、芭蕾舞方向1名、舞蹈编导方向2名。
(2)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优秀进入一榜。
(3)在专业院团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并有二级演员职称。
(4)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舞蹈类个人奖项者。
注:以上条件以工作单位证明信与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
★优先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可提交“专业特殊人才计划”申请。
(2)申请通过后,可享受破格录取资格,并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考生达到以下条件,可享受专业优先录取。
(1)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方向的考生。该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二本线(文 、理)。
(2)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中外文化交流方向、新媒体舞蹈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方向的考生,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一本线(文、理)。
8、“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毕业生拔尖人才计划”:
本年度计划对象针对北京舞蹈学院附中应届中国舞专业优秀毕业生,中国古典舞方向和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各2个名额(不分男女)。通过选拔并公示后,视为专业通过。
注:以上所有奖助政策的解释权归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办。
五、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三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三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2、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号,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3、2014年4月15日后在www.bda.edu.cn“本科生招生信息”中公布考试成绩和专业名
次,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
时将不再显示信息。考试合格者,直接打印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提示说明操作,
以便高考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