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周报》再次刊发了苏立华的言论文章,也再度阐明这位作者关于“写乐评要有‘本钱’”的基本观点。当然,作者所谓的“本钱”是指乐评人所要具备的起码的音乐知识,尤其是乐理知识。而且,作者还类比推理认为:“一个没有本钱的人要去评论音乐,就如一个不识字和不读书的人要去搞文学评论一样。”从而为自己的乐评本钱门槛观提供了佐证。
先不论乐评是否要求具备这样的“本钱”,先就该作者所举的这一类比来剖析一下。作者的这一类比看似很有说服力,但仔细一推敲,就显得站不住脚了。把乐评比作文学评论是无可争辩的,而把不识字比作没有本钱的乐评人,就出问题了。试想一下,在所有人群里,没有乐理知识的人占比有多少啊,大家可以看看周围熟悉的人,便可估个大概比例;而在所有人群里,不识字的文盲,如今时代只能算是凤毛麟角了。这样一比较,很显然,把“没有本钱的人要去评论音乐”与“一个不识字和不读书的人要去搞文学评论”放在一起,没有任何可比性,绝非如作者所言是“一样”的。
笔者没有乐理知识,属于没有本钱的普通爱乐者,在听到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这类老乐曲时总有一股热血沸腾的审美效应,而对当下流行歌,则往往觉得刺耳。说到底,音乐是听觉艺术,能给人以听觉欣赏审美,没有乐理知识这个“本钱”的人,完全可以评说音乐,也就是作者所言的非“乐评”、而是“音乐欣赏感受心得”。而目不识丁的文盲,对于文学评论而言,那完全是不可能进行丝毫的行为。即使不算是什么作者所言的“乐评”,起码也能算是“听后感受”,它也能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教诲、给人以鼓舞、给人以共鸣;相反,作者所指的那种乐评,一旦艰深晦涩、学术味书生气过浓,势必鲜有人问津,那么,这样的乐评又有多少社会效益呢?
音乐本身是为大众服务的,就是音乐家们创作、演绎给广大没有“本钱”的受众欣赏的,而绝不是只给那些个具有“本钱”的小众所专享垄断的。那么,对于怎么评说它,干嘛还非得要设“本钱”的门槛呢?
其实,苏文所指的乐评、音乐欣赏感受心得这两者,都是针对音乐的评说、看法,表述为前者是狭义的乐评、后者是广义的乐评,则比较客观公正,具有包容性,没必要搞得泾渭分明、水火不相容。
所以,乐评也好、音乐欣赏感受心得也罢,都是社会所需要的,只要是能对受众产生正能量的影响,那追究是否具有什么“本钱”还有什么意义吗?(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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