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筹)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准、学术水平、语言表达以及组织教学等方面的能力,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按不同专业不同岗位,采取针对性考试。具体如下:
一、各岗位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音乐学(含音乐教育系音乐认知心理与音乐教育理论研究、公共基础部美育与艺术教育岗位)专业教师
各岗位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个人学术著述目录,1—2部(已出版)代表性著作或3—5篇学术论文(已发表)的原件或复印件。
1.初试。形式为笔试,时间2小时。
2.复试。①试讲:应聘者就自己的研究方向试讲,接受教学考核,授课的教材和章节内容可由应聘者自选,授课时间20分钟。②面试、心理测试。
(二)音乐教育教学论专业教师
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个人学术著述目录,1—2部(已出版)代表性著作或1—3篇学术论文(已发表)的原件或复印件。
1.初试。形式为笔试,时间2小时。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自弹自唱,自选自弹自唱中外艺术歌曲1首,现场抽考自弹自唱作品1首。②试讲(说课):时间20分钟, 其中3—5分钟为说课(教材和教案介绍),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工程系、流行音乐系)专业教师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工程系)、录音艺术(音乐工程系、流行音乐系)
各岗位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和论文各1—2部(篇)。
(1)初试。形式为笔试,时间3小时。作曲、和声、复调、配器岗位教师按专业方向指定写作内容。音乐分析岗位教师指定乐谱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2)复试。①专业展示:作品、论文展示讲解,时间30分钟。(其中录音艺术教师岗位还须进行录音制作等现场操作,主要测试录音技术在PROTOOLS音频工作站的应用以及CONTROL/24的操作技术及应用)。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2.视唱练耳
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实际授课教案1份。
(1)初试。视唱、听音记谱。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视唱、听音记谱、多声部弹唱等。②专业展示:曲目自定,时间30分钟。钢琴演奏: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赋格曲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各1首,中国乐曲1首;演唱:清唱中外声乐作品1首。③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④面试、心理测试。
(四)音乐表演专业教师
1.声乐演唱与教学
(1)初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自定,伴奏自备。美声唱法:应该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艺术歌曲、歌剧作品及中国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选曲,同时须涵盖意大利语、德语、法语等语种作品并用原文演唱。民族唱法:应该包含具有中国民族传统古典风格的艺术歌曲、民歌及民歌(戏曲旋律)改编的歌曲、具有民族风格的创作歌曲、中国歌剧选曲等。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我院确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当天通知应聘者。③面试、心理测试。
2.流行音乐演唱教学
(1)初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举办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自定,伴奏自备;视唱,由应聘者现场抽题考试。其中有乐器演奏特长者可申请加试。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我院确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当天通知应聘者。③面试、心理测试。
3.西洋乐器演奏教学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应该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和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各至少1首(钢琴专业另须演奏2首技术性练习曲,其中1首为肖邦练习曲);视奏,由应聘者现场抽题考试。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我院确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当天通知应聘者。③面试、心理测试。
4.流行音乐演奏(含音乐制作)教学
音乐制作、键盘教师岗位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论文(著作)1—2部(篇)。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举办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使用主项乐器演奏,须包含近、现代作品,可再选副项乐器演奏1—2首;视奏,由应聘者现场抽题考试和即兴演奏。流行音乐制作、键盘教师岗位加试midi制作或录音技术的现场操作,时间30分钟。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我院确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当天通知应聘者。③面试、心理测试。
5.钢琴即兴演奏(自弹自唱)教学
(1)初试。自选自弹自唱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自选演奏大型钢琴作品1首;自选自弹自唱中外艺术歌曲各1首;现场抽考自弹自唱编配作品2首;按现场抽考的主题旋律,即兴创作1首作品并演奏(体裁不限)。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内容、授课对象均由我院确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当天通知应聘者。③面试、心理测试。
6.民族乐器演奏教学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演奏曲目应该包含传统乐曲、现(当)代创作乐曲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至少各2—3首;视奏,由应聘者现场抽题考试。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曲目、授课对象由我院确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当天通知应聘者。③面试、心理测试。
7.合唱指挥教学
(1)初试。听音记谱,钢琴视奏总谱。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钢琴演奏,肖邦或李斯特练习曲1首,巴赫十二平均律赋格四声部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任选(贝多芬时期以后)1首;钢琴视奏总谱,由我院指定曲目;视唱练耳,视唱和听音记谱;曲式与作品分析,时间2小时。②试讲:时间30分钟,排练合唱队,排练曲目均由我院确定,其中1首曲目于考试前1天通知应聘者、1首曲目现场抽签。③面试、心理测试。
8.民乐指挥教学
(1)初试。听音记谱,钢琴视奏总谱。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钢琴演奏,肖邦或李斯特练习曲1首,巴赫十二平均律赋格四声部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任选(贝多芬时期以后)1首;钢琴视奏总谱,由我院指定曲目;视唱练耳,视唱和听音记谱;曲式与作品分析,时间2小时。②试讲:时间30分钟,排练民乐乐队,排练曲目均由我院确定,其中1首曲目于考试前1天通知应聘者、1首曲目现场抽签。③面试、心理测试。
9.管弦乐指挥教学
(1)初试。听音记谱,钢琴视奏总谱。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钢琴演奏,肖邦或李斯特练习曲1首,巴赫十二平均律赋格四声部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任选(贝多芬时期以后)1首;钢琴视奏总谱,由我院指定曲目;视唱练耳,视唱和听音记谱;曲式与作品分析,时间2小时。②试讲:时间30分钟,排练管弦乐队,排练曲目均由我院确定,其中1首曲目于考试前1天通知应聘者、1首曲目现场抽签。③面试、心理测试。
(五)舞蹈专业教师
1.舞蹈表演
(1)初试。自选作品表演,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即兴创编,现场根据音乐或命题即兴创作3分钟的舞蹈小品;动作讲解,对“作品表演”或“即兴创编”中的一组动作进行分析讲解。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2.舞蹈编导
(1)初试。自选作品表演,表演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即兴创编,现场根据音乐或命题即兴创作3分钟的舞蹈小品;作品展示,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的作品1—2部(刻录光盘于考试现场提交,另备U盘备份)。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3.舞蹈理论
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向我院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著作1—2篇(部)。
(1) 初试。笔试,时间2小时。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作品表演,内容自选,表演时间3分钟;即兴创编,现场根据音乐或命题即兴创作3分钟的舞蹈小品;动作讲解,对“作品表演”或“即兴创编”中的一组动作进行分析讲解。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六)戏剧(越剧表演)专业教师
各岗位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向我院提交1篇以上戏剧方面的论文(著作)或相关的文章。
1.初试。自备剧目片段表演,要求能全面体现专业能力,时间10分钟内。
2.复试。(1)专业能力测试:①自备剧目片段表演,要求能全面体现专业能力,时间不少于10分钟;②唱腔能力测试,自备1—2段唱腔,每段时间不少于3分钟;③形体、身训动作表演,1—2套,可根据行当自选。以上考察内容(含初试),可根据行当、流派的不同要求,有所侧重。④理论水平测试:作品分析,对现场剧目表演的作品进行分析讲解,时间不少于10分钟。(2)试讲(说课)。时间20分钟,其中3—5分钟为说课(教材和教案介绍),授课内容、对象由应聘者提出方案,填写附表1,于复试前1天报学院人才办,由我院审定并进行相关的安排。(3)面试、心理测试。
注:戏曲作曲岗位考试方式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岗位考试要求并计算综合成绩;越剧主胡、司鼓岗位考试方式按民族乐器演奏教学岗位考试要求并计算综合成绩。
(七)数字媒体艺术(影视艺术、影像学、影像编辑)教师
1.初试。笔试:时间1小时。根据所给的节目单以及限定的演出场所,进行项目设计,并根据所使用的软硬件设备、演出流程等写出设计方案。
2.复试。(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3小时。①数码音频制作,按指定的乐谱片段制作成MIDI文件;②利用Photoshop、Authorware、Dreamweaver以及前面已做好的MIDI文件,编辑合成为视频文件;③建立网页并上传。(2)试讲:时间20分钟, 其中3—5分钟为说课(教材和教案介绍),授课内容、对象由应聘者提出方案。(3)面试、心理测试。
(八)艺术指导教师
1.声乐艺术指导
(1)初试。自选自弹自唱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应该包含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至少各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伴奏,共3首作品,应聘者自选2首并自带演唱者,我院指定1首并指定演唱者,考试前半小时通知应聘者,允许考前合练;视奏,应聘者现场抽题。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2.器乐艺术指导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应该包含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等不同时期作品,至少各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伴奏,弦乐伴奏、管乐伴奏各1首,由我院指定曲目和伴奏对象,考试前半小时通知应聘者,允许考前合练;视奏,应聘者现场抽题。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九)舞蹈钢琴伴奏教师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应该包含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等不同时期作品,至少各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②伴奏,舞蹈伴奏3段,由我院指定曲目和伴奏对象,考试前半小时通知应聘者,允许考前合练;视奏,应聘者现场抽题。③面试、心理测试。
(十)公共基础部教师
各岗位应聘者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向学院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1—2篇(部),其中美术教师岗位同时再提交作品1—2幅。
1.体育教师
(1)初试。自选一项专项参加测试。
(2)复试。①专业能力测试:分不同年龄段安排测试,时间30分钟,测试综合专业技能,短跑、跳高和铅球等三项为必测项目,另自选田径、健美操、球类或武术等同类或不同类专项2项及以上(要求与初试和必测的专项项目不同)参加测试。②试讲(说课)。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 其中3—5分钟为说课(教材和教案介绍),应聘者填写附表1,将授课内容、对象及授课方案于考试前1天报学院人才办,由我院审定并进行相关的安排。③面试、心理测试。
2.其他岗位教师(不含美育与艺术教育岗位)
(1)初试。形式为笔试,时间2小时。
(2)复试。①试讲(说课):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 其中3—5分钟为说课(教材和教案介绍),应聘者就岗位课程教学方向试讲,接受教学考核,授课的教材和章节内容可由应聘者自选,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②面试、心理测试。
二、考试成绩的评定与计算办法
(一)学院成立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5名左右考官组成。除笔试外,根据应聘者的现场表现,考官可以在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等过程中提问。
(二)初试时,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初试成绩按岗位取所有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入围复试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在3人(含)以下和4人(含)以上分别按1:5和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人数按初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二)复试时,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专业展示、试讲(说课)和舞蹈伴奏视奏等分项满分均为10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分项评分标准、子项分值及评分标准由考评组讨论决定。各岗位分项成绩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考官评分平均分,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附加分:满分20分。凡要求提交论文、著作、作品的岗位,由考官依据应聘者提交的论文、著作、作品质量,集体评分;其他对论文、著作或作品提交未作明确要求的岗位,应聘者于资格复审时也可提交,经考官集体评分后,纳入附加分计算。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理论类教师岗位以及戏剧(越剧表演)、数字媒体艺术、体育教师岗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附加分计入综合成绩;其他表演、创作类按复试成绩和附加分计入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
(1)音乐艺术专业类教师和公共基础部美育与艺术教育岗位教师
①音乐学(含音乐教育系音乐认知心理与音乐教育理论研究、公共基础部美育与艺术教育岗位)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30%+附加分
②音乐教育教学论、舞蹈理论教师成绩=初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试讲(说课)成绩*3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专业展示成绩*2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电子音乐作曲、录音艺术(音乐工程系、流行音乐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专业展示成绩*4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④视唱练耳专业教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展示成绩*3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⑤戏剧(越剧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20%+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试讲(说课)成绩*2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⑥舞蹈伴奏教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伴奏视奏*4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⑦其他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2)公共基础部教师
①体育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20%+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说课)成绩*30%+面试成绩*10%+附加分
②其他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试讲(说课)成绩*40%+面试成绩*20%+附加分
(3)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复试时的专业能力测试或专业展示、试讲(说课)和面试的顺序,分数高者排序列前。
三、特殊情况需要加考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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