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笔者曾从一道“节奏组合”试题说起,撰短文《高考乐理“指挥棒”:你要把学生指向哪里?》(《音乐周报》2010年3月24日),述及近年来“高考乐理”中的越来越“难”甚至越来越“玄”,特别是脱离音乐的历史、实际和实践的倾向。 这里再就近来不少音乐考生甚至一些青年乐理教师,在备考与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音程方面的“难题”略述一二。
比如,“以xg为低音向上构成变化全音”,“标准答案”是:xg-bbc1;再如,“倍增八度转位后,其性质应是?”,“标准答案”是:倍减八度。
且不说这些答案正确与否,就是这些题目本身的“变化全音”、“倍增八度”可能就成问题:它们都是调性音乐中并不存在的“无理音程”!即使在十二音音乐里,也没必要存在。
“无理音程”主要来源于不少中文乐理教科书中对十四种自然音程的人为扩大或缩减,尤其是在增音程与减音程基础上“变本加厉”地扩大与缩减。 周振锡教授在《音程辨析》(武汉音乐学院学报《黄钟》2007年第1期)中指出:“在调性音乐中,有实用价值的变化音程只有8种:一是由于同主音大、小调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交替的结果,出现了和声大、小调式,使得增2度、减7度、增5度、减4度,被广泛用于创作实践之中;二是由于增六和弦的使用,增6度、减3度,以及倍增4度、倍减5度,也被用于创作实践之中。”并将此八种变化音程与十四种自然音程计二十二种音程列为“有理音程”。其余“诸如增8度、增1度、减8度、减1度、增3度、增7度、减2度、减6度、倍增5度、倍增8度、倍增1度、倍减4度、倍减8度、倍减1度等,通通是无实用价值的音程。”
笔者建议在进一步明确“有理音程”与“无理音程”的界定后,在我们的乐理教学特别是高考乐理中剔除“无理音程”!广大乐理教师、命题专家以及音乐学院理论系科、音乐高考行政主管部门等也需要高度关注高考乐理中诸如“无理音程”这类脱离音乐实际的问题。不断提高、完善我们的乐理教学,促进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全民音乐素质的提高。 (来源-音乐周报 | 作者:钱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