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旨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选拔出具有一定演奏能力与学习能力的考生。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1)弹奏一套基本练习,包括音阶、琶音、和弦(从下面各调中自选一个调)。
G大调、e小调、F大调、d小调、D大调、b小调、
bB大调、g小调
(2)背谱演奏一首钢琴作品,作品体裁不限,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重复片段可以省略。
三、考试要求:
(1)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与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4)能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有较强的乐感和音乐表现力。
(5)作品的程度及考生完成的质量。
四、评分标准:
根据作品的程度、演奏方法、音准节奏、技巧难度、艺术表现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为五个档次:
A:308分-329分:曲目程度较高,难度较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自如的完成各种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B:280分-307分:曲目程度较高,有一定的难度,演奏方法正确,并能完整演绎。能较好的完成各种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C:245分-279分:曲目中等程度,难度一般,演奏方法正确,演奏基本完整。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尚好,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D:210分-244分:曲目中等程度,难度一般,演奏方法正确,演奏基本完整。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
E:210分以下: 曲目初级程度,难度低,演奏方法不正确,音准、节奏差,作品演奏不完整。
钢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简称piano,是一种键盘乐器,用键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