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破格复试具体要求
1.破格人数原则上每一专业不超过5人;
2.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须是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4.同等学力考生和已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实行破格;
5.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不实行破格;
6.同等情况下,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三)破格复试程序:
1.3月30日前,学院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破格办法并公布;
2.4月2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
3.4月9日学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4.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复试;
5.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主要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人事档案);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