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单簧管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金钟奖单簧管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单簧管艺术的发展,促进单簧管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单簧管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38周岁(197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单簧管演奏者。
二、报送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预选赛,共选拔出60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比赛。其中,复赛选手为60名以内,半决赛为24名,决赛为12名。
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1,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三、报送方式
1.各地音协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中国音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2.报送的选手需统一填写选手登记表附件2-1(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姓名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选拔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
(一)复 赛(无伴奏背谱演奏2首乐曲)
1.以下两首曲目任选一首
(1)尼尔森《协奏曲》华彩7号第二拍开始至华彩完
(2)科普兰《协奏曲》115号—120号华彩完
2.自选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无伴奏曲目
(二)半决赛(演奏2首乐曲,钢琴伴奏。)
1.从以下两首任选一首(背谱演奏)
(1)布索尼《小协奏曲》
(2)弗朗塞《引子与变奏》
2.从以下两首任选一首(可不背谱)
(1)布拉姆斯奏鸣曲I Op.120
(2)布拉姆斯奏鸣曲II Op.120
(三)决 赛(钢琴伴奏,背谱演奏)
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 Op.622
要求:⑴必须用A调乐器演奏;
⑵统一用VEB BREITKOPF.HARTEL.MUSIKVERLAG版演奏。
六、奖励办法
1.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
2.等次奖包括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七、比赛日期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14年8月上旬在青岛举行。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16室
邮 编: 100083
联 系 人: 黄红
咨询电话: 010-59759640
单簧管选手登记表(附件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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