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最迟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有关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流程请登录网站查看: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⑤初试准考证;
⑥《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2.缴纳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各学院负责代收本院复试费,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开具收据,并及时将复试费收据发放给复试考生。
3.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由学院在4月1日—3日内自行确定。
4.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4月1日-3日,体检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校医院。
五、调剂政策与办法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调剂程序
校内考生调剂程序:
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27日17: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院递交《校内调剂申请表》,学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后由学院予以公布。
校外考生调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