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专业平衡需要,经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今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方案如下:
一、正常录取
1、各院系根据今年拟招生名额及国家、校内线(国家、校内线为:总分325及以上,外语、政治34分及以上,史论、技术60分及以上)录取,表演专业按主科成绩排名,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中心按总分排名。
2、少数民族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86分。
二、破格录取
1、除民乐系、音乐学系外,各院系总分不低于315分,外语不低于31分,其它各科不低于国家、校内线者。
2、民乐系、音乐学系达到今年国家、校内线并处于拟招生名额以外的考生。
3、未在前两类破格方式中录取的考生,各表演专业主科成绩第一,其他仅一门成绩不达标者。
4、所报专业稀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