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音乐《映山红奖》古筝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省古筝艺术的发展,提高古筝教学水平和促进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古筝演奏者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主办:江西省文联、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江西省音协民族管弦乐专业委员会
一、参赛对象
凡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古筝专业演奏者和古筝爱好者,只要年龄符合规定,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选手需填写选手参赛登记表,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在外省市院校就读的学生可回原籍报名参赛。
三、比赛分组
比赛分业余、专业两类。
业余类按年龄分为四个组,专业一个组,共五个组,具体划分如下:
儿童A组:2004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包括2007年10月1日)之间出生的选手;
儿童B组:2001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包括2004年9月30日)之间出生的选手;
少年组: 1998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包括2001年9月30日)之间出生的选手;
青年组:参赛选手为1979年10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包括1998年9月30日)之间出生的选手;
专业组:17岁-40岁(1974年10月1日至1997年9月30日)对象为各专业艺术院校古筝专业师生及文艺团体古筝演奏员。
允许跨组参赛:业余类的低龄组选手可报名参加高龄组比赛(反之不可);业余类的选手可报名参加专业组比赛(反之不可)。一名选手只能报一个组,不符合分组规定的选手取消评奖资格。
四、比赛曲目
初赛:各组选手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复赛:各组选手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与本人初赛曲目相同)。
决赛:各组选手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各组每首乐曲的时间长度有下列限制(复赛、决赛时限相同):儿童A组4分钟;儿童B组5分钟;少年组6分钟;青年组8分钟;专业组10分钟;
复赛、决赛伴奏限一人、一件乐器,不用电声,不用伴奏带。
五、比赛程序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初赛由各地市音协和省内相关高等音乐院系、艺术院团组织实施,复赛、决赛在南昌进行。各地市音协、高校、艺术院团按组别推选名额数进入复赛。(推选名额附后)
六、比赛时间
各地市初赛选拔在9月1日前结束,并把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及参赛报名表于9月6日前统一报送省音协大赛组委会。复赛、决赛初定于11月在南昌举行。
七、评分
以复赛、决赛成绩的总和相加,为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八、奖励办法
1、表演奖 从复赛中评选出30%的选手进入决赛,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分别评选出等级奖若干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2、教学奖 一等奖选手的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二等奖选手的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两个二等奖可等同一个一等奖,两个三等奖可等同一个二等奖。一名选手只限填报一位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13907005833 谢老师 (民管专业委员会)
联系邮箱:xiexiaobin569@126.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大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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