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音乐《映山红奖》声乐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省声乐艺术的发展,提高声乐教学水平和促进演唱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声乐演唱者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主办:江西省文联、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江西省音协声乐专业委员会
一、参赛对象
凡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声乐专业演唱者和广大声乐业余爱好者,只要年龄符合规定,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选手需填写选手参赛登记表,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在外省市院校就读的学生可回原籍报名参赛。
三、参赛组别
此次大赛分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每种唱法均设青年组和新人组。具体的年龄划定如下:
(1)新人组:16岁至25岁(1998年10月30日至1989年10月30日)
(2)青年组:25岁至35岁(1989年9月30日至1979年10月30日)
本次大赛为突出新人,新面孔,凡在2000年以后在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文联、江西省教育厅举办的歌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歌手均不可报名参加此次大赛,待下次比赛再做安排。
四、比赛曲目
1、美声唱法:a、选择中外艺术歌曲或中外歌剧咏叹调
b、选择2000年以来的创作新歌
2、民族唱法:a、 选择中国民歌(含改编)或中国歌剧选段
b、 选择2000年以来民歌新曲
3、流行唱法:a、选择中外优秀的流行音乐歌曲
b、选择2000年以来创作的新歌
注:鼓励演唱2000年以来江西词曲作者创作的新歌,及全国词曲作者创作的江西题材歌曲,选唱者将在个人平均总分中加0.03分(10分制)。
演唱注意事项:
无论初赛、复赛、决赛都是演唱一首歌曲,每首歌曲纯演唱时间控制在四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复赛、决赛的歌曲不可雷同,但可以与初赛雷同。
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一律不用扩音设备,流行音乐演唱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音响设备。
演唱伴奏一律采用CD碟或钢琴伴奏,CD碟要求一曲一碟,不可夹杂其它歌曲伴奏,钢琴伴奏人员自带。
五、比赛程序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初赛由各地市音协和省内相关高等音乐院系、艺术院团组织实施,复赛、决赛在南昌进行。各地市音协、高校、艺术院团按组别推选名额数进入复赛。(推选名额附后)
六、比赛时间
各地市初赛选拔在9月30日前结束,并把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及参赛报名表于10月6日前统一报送省音协大赛组委会。复赛、决赛初定于11月在南昌举行。
七、评分
以复赛、决赛成绩的总和相加,为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八、奖励办法
1、表演奖 从复赛中评选出30%的选手进入决赛,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分别评选出等级奖若干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2、教学奖 一等奖选手的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二等奖选手的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两个二等奖可等同一个一等奖,两个三等奖可等同一个二等奖。一名选手只限填报一位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18970959673 陈老师 (声乐专业委员会)
联系邮箱:cjl6688@163.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