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接到北京一位任教几十年的音乐教师来电,讲述了自己多年来对于学科待遇、评职称等一系列问题的感触,老教师简简单单一句“天天忙,却不知道自己在忙啥,为啥忙?”的话,引起了笔者深思,相对于国家对艺术教育重视程度的日益加强,中小学艺术学科不受重视、教师教学成果难以量化、待遇偏低的问题却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夹缝中的“小学科”
一直以来,以音乐学科为代表的艺术学科在中小学里一直被视为语数外等主科之外的“小学科”、“副科”,许多音乐教师都感慨自己“生存在夹缝中”。据笔者了解,在一些省份的中小学,音乐课程被其他主科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学校甚至没有配备专门的音乐老师,而是由语文老师或其他学科的老师兼任,农村中小学这样的情况更为突出。给笔者致电的李老师(化名)任教于北京一所重点中学,目前其学校艺术学科改为“走班选课制”,将美术、音乐打通为十几门具体课程,学生们可以根据兴趣爱好来选择。这样的课程设置对于艺术普及教育很有效,学生们可以各个课程都学习一些入门知识。但是如果要组乐队、合唱团、办画展,仅凭课内的普及课程则远远不够,需要课外大量的艺术训练来巩固提高。李老师说,艺术学科想只靠课堂“40分钟”是把握不来的,认知是一个层面,体验和掌握又是另一个层面,知识转化为技能需要课外的大量实践,而音乐等艺术学科作为中小学中的“小学科”,上至校长下至学生,都不是很重视,课外活动更被认为可有可无,甚至有人会觉得“音乐课浪费时间”,出现了学生对音乐课漫不经心或用来做其他科作业这些让音乐老师无奈的事情。
李老师提出,音乐教师等艺术学科教师的待遇、职称评比都只是依据课内的指标,课外指标“不作数”,具体表现在课时费有时要少于主科老师,带合唱团、筹划演出等课外活动的“加班费”时有时无,没有固定标准;而且艺术学科没有升学压力和升学成绩,无法量化指标,很难与具体待遇挂钩。天津一位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学音乐老师告诉笔者,担任班主任会对评职称有优势,音乐等艺术学科的老师因为没有担任班主任的机会,评职称多数都只能排在主科老师之后。
待遇低、评职称难 评判没标准
北京的李老师所在的学校从课时费的数额上就凸显了音乐学科与主科老师的区别,比如同样是自习课督促学生自学,主科老师每次课时费是30元,音乐老师就只有15元。除了上课,许多学校的音乐老师还担负着合唱团训练、外出比赛等大量课外的任务,而这些课外活动大多数都是“义务劳动”或者不定时发一些不固定的“加班补助”,有时带团会有30元一小时的补助,但这个标准并不固定。他感慨说,许多不了解合唱团运作与训练的其他学科老师,还会觉得音乐老师给合唱团排练是一个非常轻松的活儿,有人甚至认为是和“玩”差不多,他无奈地说,其实给100人的合唱团排练,是既费脑力又费体力的工作。广西南宁一位中学音乐老师说,学校规定每次比赛或演出的排练,老师可以申报“加班费”,但不是每次都能批下来。老师们呼吁将这些课外活动的工作量与费用都以量化的标准固定下来,或者是计入课时,给予老师工作的肯定。
李老师说,因为很多课外工作无法量化,直接导致音乐教师在校内评“优秀”很困难,而“优秀”与“先进”的奖项都是与职称挂钩的。此外,音乐老师带领学生参加校外的公开演出不算公开课范畴,发行的光盘又不属于“论著”,这些都无法成为老师们评职称的“硬件”。李老师感慨,他学校的音乐组一共8位老师,只有他一位高级教师,有几位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师还仍然是初级教师职称,因为老师最终还是隶属于学校,需按照学校体制规定的课内评比来评职称,而少年宫老师一直是课外体系,评职称属于另一个体系,没有“课内外”的矛盾。难怪工作了几十年的李老师会发出无奈的感慨:“天天忙,忙什么、为什么忙都有些糊涂了,最后连教师身份都没有保障,老师们应该怎么办?”
影响的是教学 受损的是学生
持续的待遇低、职称难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校内音乐老师积极性不高,上课成为一种应付,特别是对年轻教师的积极性打击较大。即使是在北京的重点中学,李老师透露普通音乐老师收入也就3000多元,仅够维持温饱。而在广西南宁,教师收入普遍不是很高,音乐老师则相对更少一些,一位老师私底下告诉笔者,学校明令禁止老师不能在校外“挣外快”,但仅靠微薄工资很难维持家庭开支,逼得很多老师为“养家糊口”只能偷偷开小灶带学生。在笔者对各地几位老师的采访中,他们都不约而同表示,要真正提升艺术教育的质量、实现艺术教育普及化,杜绝“开小灶”的情况出现,提高音乐等艺术学科教师的待遇是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办法。(音乐周报/陈茴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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