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一)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二)校考:舞蹈学专业
1、报到时间:2015年1月19日(暂定)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5年1月21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成绩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的江苏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该专业只招收在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成绩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的江苏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太平鼓,是满、蒙古、汉等族棰击膜鸣乐器。因单面蒙皮又称单皮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