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期、地点
1. 初试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开始。
详细日程见校内考试日程表,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2. 考试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
邮编:100078
电话:010-87680852 87680853
3. 乘车路线(详见封底地图):
公交:方庄环岛西站下车,十字路往南 100 米路西。
民航大巴:方庄专线,方庄站下车,往西约 700 米。
地铁:蒲黄榆站 B、C 出口,向东 300 米路口向南。
几点说明
1. 凡进入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2. 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 凡进入三试者,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4.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详见校内公示)。
5. 根据北京市招办要求,初三报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来源地统一中考,我校将参考中考成绩,并作为录取依据,未参加中考者,我校将不予以录取。
6.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凡德、智、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
7. 各年级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试读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
8. 高中毕业生如未考入高等音乐院校,学校不予派遣及分配。
9.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10. 音乐教育专业入学后的专业课由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统一安排。课程包括:歌唱教程(视听觉独唱 - 重唱 - 合唱训练)、音乐与动作、钢琴(集体课)、器乐合奏、音乐欣赏、键盘和声。为保证该专业学生的文化课水平,学生全学程文化课及专业课安排在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北京市丰台区区重点中学,距附中约 1 公里)完成,文化课的科目设置与教学要求依照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标准执行。学生住宿十八中。
学生的学籍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11. 考生需严格遵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场安排,缺席、迟到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招生办公室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