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要求及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志愿。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在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或独立设置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报考我校后,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并打印“高考报名信息”、“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与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一并于6月30日前递交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高考成绩要求。
(1)高水平艺术团合格生。文化成绩(含加分)须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之内且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水平艺术团优秀生。文化成绩(含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向省(市、自治区)招办提出拟录申请,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3、专业安排。录取考生进入相应专业,高考成绩须满足下列条件:
(1)优秀生:高考成绩(含加分)+50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2)合格生:高考成绩(含加分)+30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3)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注:茅以升学院、建筑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不安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
5、请考生务必详询当地招生管理部门,了解本省对专业测试的政策。如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了艺术特长测试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28- 66366444,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八、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8074、66366386、66366373 传真:028-66366373
大学生艺术团:028-87634080、66366363 传真: 028-66366363
网上咨询:http://zhaosheng.swjtu.edu.cn/
九、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二〇一五年一月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