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家制月琴(弦子)彝家弦子舞
砚山县维摩乡黑鱼洞村彝族群众弹着弦子跳起欢快的弦子舞
砚山县境内生活着壮、彝、苗等少数民族,民族风情十分浓郁,经过漫长的发展和演变,形成了积淀厚重、特色鲜明的文化形态。其中最为突出的有壮族“三月三”、草人舞,苗族花山节、芦笙舞,彝族火把节和弦子舞,以及民族风俗、民族服饰等,都保存着原生态的风格和特色。此外,批洒村壮族传统舞蹈《棒棒灯》和彝族《弦子舞》两个项目已进入省级名录。而供砚山县近10万彝族群众演奏的弦子,大多数是阿舍乡斗南村壮族农民李龙宝、钱有发、李文兵、江发亮等能工巧匠制作的。
斗南村依山傍水,是个有着上百户壮族聚居的小山村。该村地下有名扬全国的锰矿,地上有连片的千亩森林,林间有高达15米的中国梧桐树,制作弦子用的就是梧桐树,因为木材轻而成为制弦的好材料。
斗南村的周边就居住着能歌善舞的彝族群众,但由于大多数村寨都居住在石漠化严重的地区,制作弦子条件受限。因此,早在1946年,村民李龙宝便利用农闲时制作弦子出售给当地的彝族同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村民钱有发、李文兵、江发亮向前辈李龙宝学习,并掌握了技能,制作了更多的弦子,除满足当地外,还投放到全州各地。
进入新世纪后,砚山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并重点对省级保护名录彝族“弦子舞”的舞步、音乐、服饰等进行进一步收集整理,建立彝族弦子舞艺术档案,努力打造砚山彝族弦子舞之乡。通过不懈努力,收效较大。如砚山维摩乡的黑鱼洞村“彝族弦子舞”“金钱棒”等部分民族舞蹈节目曾多次参加省、州、县文艺比赛屡屡获奖。2002年由黑鱼洞村弦子舞改编的《顶灯跳弦》参加文山州商品交易会文艺汇演荣获一等奖。彝族弦子舞于2009年被列为云南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11年7月22日,由省原文化厅副厅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赵自庄等7人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到砚山县维摩乡黑鱼洞村观看了彝族弦子舞后,一致认为砚山“彝族弦子舞”可以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12年在第三届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展演中,砚山县彝族弦子舞获得银奖。目前,砚山县共有500余支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活跃在农村。
对斗南村弦子的发展,砚山县努力将月琴(弦子)制作技艺申报为省级非遗项目,将斗南弦子作为砚山县4张文化名片之一进行打造。村民江永富抓住机遇,于今年4月9日注册登记砚山县阿舍乡顺民弦子制作有限公司。今年,斗南弦子作为砚山主要文化产品参展创意云南文博会,受到与会专家和顾客的青睐,5天时间交易金额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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