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考试作品登记表
(请考生务必在填表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姓 名 | 专业考号 | 研究方向 | ||||
初试作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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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证所提交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考生签名: 主考确认后签字: 年 月 日 | ||||||
复试作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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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我保证所提交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考生签名: 主考确认后签字: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凡报考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国乐器、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高师声乐教学、高师器乐教学、舞蹈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须填写本表,并在“研究方向”栏准确填写本人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如:声乐表演(美声唱法)、西洋管乐(长笛)。
2、“初试作品“栏须按《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要求的考试作品填写。其中“声乐(美声唱法)”用原文原调演唱的外国歌曲需标明语种,“高师声乐教学”方向须注明演唱作品类型(美声作品或民族作品),“舞蹈”各专业均须填写表演的作品
3、“复试作品”栏初试阶段不得填写,只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办理复试报名手续时填写。
4、考生应提前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查找本人专业考号和考生编号。
5、考生须于2015年12月24日前在网上下载此表,填写完毕后打印出来并在考生签名处签字确认,领取《专业准考证》时按要求的数量交研究生处。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制
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考试作品登记表下载:201511161650495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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