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影视表演、舞蹈、音乐)专业考试简章
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162
舞蹈专业考试代码:163
音乐专业考试代码:164
一、主考单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考试对象:已参加浙江省2015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影视表演、舞蹈、音乐)专业考试报名并现场确认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
影视表演专业: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均可);
2.表演:双人或多人命题小品,即兴表演;
3.语言:自备稿件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即兴朗读;
4.形体:舞蹈、体操、武术或身段动作均可(广播体操除外)。
舞蹈专业:
1.专业条件:
a、形象目测
b、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
c、弹跳力
d、技巧(加分项目,不作规定要求)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片段;
3.动作模仿;
4.根据音乐即兴舞蹈表演。
音乐专业:
1.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2.视唱练耳:
a、音高模唱 (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
b、旋律模唱
c、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四、报到事项:
1.考生持各市、县招办所发“浙江省2015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影视表演、舞蹈、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证”与本人身份证于12月4日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办理专业报考手续,领取“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
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伴奏带、道具均由考生自备。考生餐饮住宿均自行安排。
五、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考试时间12月5日。考生持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规定地点检录、候考。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逾期作放弃处理。
未明事项,可电话垂询:
联系电话:0571-87150116 87150181
传 真:87150079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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