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安排
测试安排
1)测试定于2016年1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考试项目为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和艺术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定于1月16日晚,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定于1月17日、18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按准考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考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艺术专业考试内容为自选节目和学校加试项目。自选节目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展示3-5分钟;学校加试项目环节,器乐类加试视奏;声乐类加试视唱,有钢琴演奏能力者可酌情展示钢琴基本演奏能力;戏剧加试即兴表演或讲述(主持)等;舞蹈加试基本功和模仿等。在测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做片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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