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6年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类考试安排
类 别 | 报到时间和地点 | 考试时间和地点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备 注 |
音乐类 | 2015年12月21日8:30-17:00;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美术学院一楼展览厅 | 2015年12月23日开始;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 | 科目一 初试 | 1.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初试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总分满分300分。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
2.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
科目二 复试 | 1.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
2.器乐演奏 |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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