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
1、若按综合分出档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若按非综合分出档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⑴美术类: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占40%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总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⑵音乐类: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占20%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总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2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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