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按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类专业:对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投档原则:“先分数,后志愿”,即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先投档,投档顺序为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课考试(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成绩高的考生。
(3)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对专业课考试(校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