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湖南省音乐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
(一)合格比例: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按照我校音乐学专业在湖南省实际招生计划人数1:4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经校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二)成绩公布:我校将于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并为合格考生寄发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超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文化分数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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