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考试科目
考生考试科目为两门。
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科目一,听音模唱;科目二,专业水平测试。
2、舞蹈编导专业:科目一,基本功测试;科目二,剧目展示。
(二)考试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专业水平测试:考生任选声乐、器乐一项、自选曲目一首,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2)听音模唱: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满分100分。
2.舞蹈编导专业
(1)基本功测试: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
(2)剧目展示: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为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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