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校考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招考方向)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注意 事项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初试(面试): 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 详见①② ③④⑤ |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初试(面试):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 | 详见②③ ④⑤ |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 初试(面试):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器乐演奏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 |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该专业只招收报考我校音乐学(声乐方向)或音乐学(键盘方向)专业的考生,不单独组织初试,单独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只取得该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单独划定复试合格分数线。 | —— |
音乐学 (音乐文学方向) | 只设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基础乐理(45%) 2.中外音乐史(40%) 3.命题写作(15%) | 详见④ |
注意事项: ①钢琴伴奏要求:我校在青岛考点初试不提供钢伴,在天津考点初试和复试时考生可本着自愿原则自行聘请校内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为方便考生,我校将为自愿聘请校内钢伴的考生提供相应服务,具体事宜请于开考前两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 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成绩排队,否则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多专业初试合格考生只须参加一次资格测试。 ④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⑤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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