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6年音乐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
以下三个条件都符合[①专业省统考合格(无统考除外),②参加我校举行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③高考文化成绩上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排序拟录,文化成绩单科不限分。
发证比例
1:4(严格按教育部教学厅﹝2015﹞11号文件规定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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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讲:程慧惠
立即试听
三峡大学2015年广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页数:148页
isbn:
购买价:29.8元
1. 在外观上看,专业唢呐所具备的条件、木料选材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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