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的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并在一本线以上(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须达到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可被择优录取,享受 30 分加分安排专业,但八年制和基地班专业不在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优惠范围。对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投档及加分优惠分数按该省高考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2、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3、入选考生将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入校后自动成为我校学生艺术团团员,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录取进校的入选考生,报到后将按教育部要求进行艺术特长水平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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